深圳公司变更
当前位置: 首页 > 注册深圳公司 > 深圳公司变更

深圳地区如何办理企业增资

发布时间:2014-08-26 11:34:59

深圳地区如何办理企业增资

一、签署股东协议书等法律文件;

二、到原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办理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材料:

1、 由公司加盖公章的申请报告;

2、 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3、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4、 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的增资扩股决议,涉及章程变更的应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1) 注册资本变更:提供有合法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减少注册资本需公告三次;

(2) 股东变更:需重新提交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投资协议(股东协议书)、新股东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5、 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审批的,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6、 工商登记机关所发的全套登记表及其他材料;

7、 提交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和IC卡。

办理增资手续如下:

  1、变更注册资本需提交如下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内容应包括: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具体承担的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和出资方式,修改章程相关条款;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4)公司章程修正案;

  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就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所有权转移的方式、期限在章程中做出明确的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修正案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5)验资报告;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司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7)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注: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注册资本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应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由公司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2、收费标准:

  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下的,按注册资金的0.8‰,1000万元以上的,超过部分按0.4‰收取,注册资金超过1亿元的不再收费,登记费最低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