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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司注销后 商标是不是也跟注销

发布时间:2016-10-17 12:15:58

深圳公司注销后 商标是不是也跟注销


着我司代理深圳公司注销业务的大规模开展,已经有越来越多的朋友选择欧记商务进行咨询,前几天就有罗湖区的胡先生打来电话问:我以前的公司已经注销2年多了,但以前公司注册的商标一直都在使用,现在打算重新开一家公司,准备继续用这个商标,请问还需要注册吗,公司注销了是不是商标也随之注销了呢?请欧记商务帮忙分析一下,非常感谢。


首先我们要对支持我们的朋友表示由衷的谢意,同时很高兴能够回答您关于商标注销的问题。根据商标法的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之日起计算。有效期期满之前六个月可以进行续展并缴纳续展费用,每次续展有效期仍为十年。续展次数不限。如果在这个期限内未提出申请的,可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


若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续展注册的,商标局将其注册商标注销并予公告,如不使用也可申请注销,前提是已经注册。


那么公司注销了是不是商标也注销了呢?企业注销之前,商标未转让出来的,按照企业注销时清算报告中的决议决定商标的归属。如果在清算报告中没有表明商标权归属的,可以由原公司的全体股东就公司注销清算时遗漏的财产予以处理。


另外,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自死亡或者终止之日起1年期满,该注册商标没有办理移转手续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注销该注册商标。提出注销申请的,应当提交有关该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的证据。


若你的商标是以公司名义注册的,那么在公司注销以后商标权也就不存在了,任何人都可以使用你的商标。如果现在没有人使用你可以以现在的公司重新注册。


大概情况就是这样的,如果您对此还有什么疑问,可继续致电与深圳公司注销代理机构欧记商务进行联系,我们将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