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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1日起注册深圳公司新政策问答!

发布时间:2013-12-26 15:49:17

3月1日起注册深圳公司新政问答

2013年深圳新出台工商注册政策,下面简明的跟朋友们介绍一下:

3月1日起,深圳、珠海将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商事登记改革。根据总局相关批复,两地自3月1日起启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非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4种新版营业执照,新版营业执照与非试点地区的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新版营业执照种类大幅精简。
(二)新版营业执照不再记载经营范围。
(三)新版营业执照不再记载“注册资本、实收资本”。
(四)新版营业执照设置“重要提示”栏。


【问】3月1号后,企业设立是否不用注册资本?
【答】有限公司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不是不需要注册资本。认缴制的有限公司无最低注册资本限制,不登记审核实收资本,无需提交验资报告,在章程里约定出资额,出资时间等即可前来办理营业执照。股东应当按照章程的约定时间和方式实收到位,但是市场管理监督局不对实收情况进行审核管理。


【问】实收资本没到位的,还需要继续变更实收资本吗?要出具银行询证函或验资报告吗?
【答】不用了,因为登记部门不审核和登记实收资本了。


【问】如果注册资本是300万元,采用认缴制,以后实收资本到位,需不需要提供验资报告或者其他证明?实收资本需不需要备案?
【答】认缴制有限公司,以后实收资本到位,可以来市场监管局窗口备案,也可以不用备案,由公司自主选择。不进行备案的,可以在每年年报的时候填写实收资本到位情况即可。


【问】3月1日后,注册资本有无要求在什么时候内完全到位?环保批文、道路运输许可证是拿到营业执照后才办理的吗?
【答】注册资本认缴制有没有规定出资时间的限制,由股东自行约定。环保批文、道路运输许可证可以拿到营业执照后才办理。


【问】新设立企业需不需要实际注资,有没有规定哪些行业需要注资,哪些行业不需要,若需要有什么规定?
【答】股份有限公司和非公司企业法人仍然是实缴制,设立是仍需先进行验资或出具银行询证函。按照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办理,但是市场管理监督局不进行审核和管理。


【问】经营范围是不是没有限制?涉及到前置审批的是否还要提交?如环保。。。
【答】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银行、证劵公司、保险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这些与主体资格相关的前置许可审批,还是要在设立前就完成审批的


【问】福田成立新公司,咨询注册公司地址需要提交什么证明?家庭地址是否可以注册?地址被别人盗用了怎么办?
【答】办照时无需提交租赁合同凭证等地址证明材料,在表格上填写即可。家庭地址可以注册,在表格上根据相应提示,做出承诺。地址被别人盗用了,监管部门邮寄信函到您的地址的时候,如果没有人进行反馈,监管部门会将盗用别人地址的公司信息从正常信息库移出,放到经营异常名录里面,并对外公示?


【问】设立企业的经营范围为新能源,可以申请国家补贴,如果没有体现经营范围,经营范围体现在哪里?是否还能得到国家补贴?
【答】经营范围可以在章程里记载,登记机关会采集经营范围信息,公示在网上信息平台上,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都查询得到,还是可以去申请国家补贴的。


【问】3月1日开始注册公司是不是直接在网上办理,不需要到窗口去交任何纸质资料,可否直接去注册大厅办理。如果经营范围是加工,能否不办理前置批文?

【答】暂时还不可以,要等以后系统改造完成后才可以直接在网上注册,领取电子营业执照。目前的网上注册跟以前一样,网上申报后还需要到窗口来递交纸质材料,可以直接到窗口办理。经营范围有加工,可以先办理营业执照,再去办理环保等相关批文。


【问】新政策在地址这块有与以往的不同吗?如果是住宅的话,还要业主委员会盖章吗?关于经营范围这块执照上已经不显示了,那去税务局开发票会有何影响?现在去设立公司,在窗口还要交多少钱?

【答】新政策不收取租赁合同、房产证及其他的证明地址的权属和功能文件,在表格里填写地址资料即可,地址为住宅的在表格上做出相关承诺,不需要提交业委会的相关文件,详见申请表。税务局可以在网上信息平台上查到企业的经营范围,不会受到影响。现在去设立公司,所有注册登记费免收。



 什么是一般纳税人

  所谓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包括一个公历年度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特点:

  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定的一般纳税人,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条例》第四条的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并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对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但不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纳税人,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摘自国家税务总局国税法[1994]059号文件,市税务局京税一[1994]228号文件转发)对于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上的增值税纳税人,应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不得作为小规模纳税人处理。


认定方法

两种纳税人的认定标准税法规定,纳税人的经营规模以及会计核算的健全程度,是划分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的主要依据。

1.销售额标准

  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上述所称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除上述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其他纳税人属于一般纳税人

2.会计核算标准


  《增值税条例》规定,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的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资格。这里所称的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的凭证进行核算。也就是说,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认定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只要会计核算健全,也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商贸企业除外)。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