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深圳外资公司的条件
1、具有外国国籍的自然人或者外国公司均可以在中国境内成立外商独资公司。(中国境内人要成立外商投资企业必须先在外国成立公司,以公司名义在中国境内成立外资企业)。
2、在中国境内必须有成立外资公司的注册地址。
注册深圳外资公司应提供的材料
1、外国(地区)企业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详见说明1)。
2、外国(地区)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2份。
3、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所在地址的使用证明(详见说明2)。
4、拟将设立公司的名称(2个以上);
5、拟将设公司的经营范围。
6、拟将设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护照复印件、相片2张
7、如果贵公司需要成立董事会需提供董事会人员名单(含法定代表人需三人以上)及其有效证件复印件(身份证、护照)。
8、公司注册资本(流动资金和设备资金各占多少比例)。
9、员工人数。
承办所需的证件
1、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2、贸工局批准证书
3、公司公章、财务章、法人私章各一枚
4、刻章登记卡
5、全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以及代码IC卡
6、国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7、地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8、国家外汇管理登记证。
9、财政登记证。
10、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证。
11、自理报关登记证。
承办的费用
全部费用10000人民币(注册资本在100万以内,包括政府的工本费用),如果是生产型以及其他特殊行业具体情况具体收费。
承办的时间
全部流程办理完毕约40个工作日。
外商投资企业经营范围
在中国所有行业的经营范围都是限定得十分严格和精确的。外资企业只能在其允许的经营范围内开展商业活动,此范围会在经营执照上标明。如需修改,要进行申请并取得批准。以科技公司为例,其经营范围包括:计算机领域、计算机技术咨询服务、网络科技、网络技术、通讯工程、网络工程、电子计算机与电子技术信息、生物与医药、 光机电一体化、传统产业中的高科技运用等等。以咨询公司为例,其经营范围包括:投资咨询、国际经济咨询、贸易信息咨询、市场营销咨询、公司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等。
注册资金的投入方式
注册资金的投入方式分为两种:(1)可以一次把注册资本投入完毕;(2)可以将注册资本分期投入完毕(注册资金自取得公司营业执照之日起一年内分期投入,第一期不少于15%,公司交付出资额后三十天内,应由中国注册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验资报告应报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备案)。(备注:此项目本公司均可代办)
注册资金的缴付方式
A货币投入:需从境外投资者账户汇入深圳外资企业资本金账户;
B设备投入:办理设备进口报关后,由商检评估机构评估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验资报告
注册资金的使用
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完毕后即可转入人民币账户,用于购置办公设备、生产设备及流动资金。
备注说明:
1、外国(地区)企业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属外国企业的,须提交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当地使、领馆认证的文件原件;属港、澳地区企业的,须提交中国委托证人认证的文件原件,并分别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中国法律服务(澳门)有限公司加盖转递专用章;属台湾地区企业的,须提交经当地公证机构公证并经广东省公证员协会核验的证明文件原件。经审批机关批准设立的,可提交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须加盖该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无须经使、领馆或中国委托公证人认证。
2、驻在当地地址使用证明:地址为租赁的,提交经房屋租赁主管机关确认的租赁合同原件;地址为派出企业自有的,提交派出企业出具的使用声明原件及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注:外国(地区)提供的文件、证明是外文的,须附中文翻译件原件(由外国(地区)企业翻译的,须加盖该企业印章确认;由翻译公司翻译的,须加盖翻译公司印章)。
外资企业设立程序
1.深圳市工商局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查名、核准)。
2.深圳市贸易工业局申请批文。
3.深圳市贸易工业局批准公司章程/合同。
4.办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5.工商局办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公安局申请刻章。
7.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8.办理国税登记证。
9.办理地税登记证。
10.外汇管理局办理外汇业务核准件及外汇登记证。
11.办理海关备案。
12.办理财政登记。
13.开立资本金帐户存入资本,或实物报关投入。
14.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15.变更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
出资注意事项
一. 货币资金出资注意事项
1.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投资者出资比例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2.出资人必须为章程所规定的股东,中英文拼写与章程一致,不得由他人代垫出资。
3.外汇登记证及外汇业务核准件中须由开户银行加盖业务专用章及填写帐号。
4.投入资本金时须在银行单据"用途/款项来源/摘要/备注"一栏注明"投资款" 或资本金。
二. 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无形资产)出资注意事项
1.用于投资的实物为投资人所有,且未做担保或抵押。
2.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出资的,股东或发起人应当对其拥有所有权。
3.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股东或发起人应当对其拥有土地使用权。
4.公司章程应当就上述出资的转移事宜作出规定,并于公司成立后六个月内办理完转移过户手续,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5.注册资本中以无形资产作价出资的,其所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无形资产中属于国家规定的高新技术成果,其作价金额超过公司注册资本20%的,应当经省级以上科技部门认定。
6.用于投资的实物资产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50% 。
7.投资后须办理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所有权转移手续,土地使用权的转移手续。
8.以实物或无形资产出资的须经资产评估,并提供评估报告。
开立外汇存款帐户需提供的资料
开立资本金帐户:
1、外管局核发的《外汇登记证》
2、资本金帐户开户通知书
3、营业执照
4、法人代码证书
5、法人代表身份证
6、法人代表授权书
7、经办人员的身份证(以上证件均需要原件及复印件)。
开立结算帐户:
1、外管局核发的《外汇登记证》
2、结算帐户开户通知书
3、营业执照
4、法人代码证书
5、法人代表身份证
6、法人代表授权书
7、经办人员的身份证(以上证件均需要原件及复印件)
开立人民币存款帐户需提供的资料
包括:一般存款帐户、专用存款帐户、临时存款帐户、定期存款帐户
1、营业执照
2、法人代码证书
3、法人代表身份证
4、法人代表授权书
5、经办人员的身份证及会计证(以上证件均需要原件及复印件)
注:基本存款帐户、一般存款帐户称为结算帐户。开户时均需要单位公章、财务章、法定代表人的私章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章